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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信息第21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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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矿安全监察信息 -------------------------------------------------------------------------------- 一、豫北监察分局监察矿井14处,共查处隐患21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7份,现场处理意见书2份,复查隐患54条,制作复查笔录4份,复查意见书6份,整改隐患43条,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隐患7条,责令停止作业2个,行政处罚告知书1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立安决定书5份。 (一)监察的具体情况是: 1、鹤煤三矿:核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存在的问题:二、三水平主皮带电动机、主轨道绞车、独立回风绞车、行人下山绞车电控及井下主排水高压电动机选型;井下PB2-6型高爆开关无过流、漏电保护装置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经核查均未整改完毕,下达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2、中泰公司:核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存在的问题:主井箕斗未采用定重装载,经核查未整改;主皮带配电及电控系统和井下主排水泵高压电动机及部分配电开关选型,经核查未整改彻底,下达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改扩建工程变更设计,未再次报有关部门审批而组织施工,责令停止施工。 3、鹤煤五矿:核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存在的问题:副井无过放距离和主井箕斗未采用定重装载,经核查未整改;三个轨道绞车电控系统和井下主排水泵高压电动机及部分配电开关选型,经核查未整改彻底,下达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4、寺湾井:安全设施设计(修改)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责令停止施工。 5、天喜镇一矿:主井井口未装设防火铁门,且无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紧邻主井井口的维修房内有火炉,且无安全措施从事电、气焊作业; 荆柴场紧邻进风主井井口,责令立即改正;特种作业人员未参加培训,无证上岗作业(西翼上山作业地区组长于所、主井底把钩工闫条发、二坡底电工秦和生、二坡底把钩工郭保根等),责令立即改正;矿井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责令立即改正;机电设备检修无记录,没有建立技术档案,责令立即改正。 6、南平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未参加培训,无证上岗作业(安全检查员常武生代替瓦斯检查员的工作,十一巷底信号工牛丙军无证上岗作业),责令立即改正。 7、昌盛煤矿:主井底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门,责令限 8、鹤壁市鹿楼煤矿: 鹤壁市鹿楼煤矿将西区岩巷掘进工作面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鹤壁市鑫泰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鹤壁市王荒煤矿:通风值班人员未审阅瓦斯班报,未按规定检查井下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 10、鹤壁市曹家煤矿: (1)水平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之间联络巷使用一道风帘控风;(2)801掘进工作面、802掘进工作面未设置甲烷传感器;(3) 11、河南省鹤壁中兴矿产有限公司:(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秋生、齐国庆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2)2006年2、3月份通风值班人员未审阅瓦斯班报;(3)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未按规定进行调校;(4)未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5)井下爆炸材料库布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6)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一水平运输巷缺少一道反向风门,03工作面外回风巷与进风巷之间只有一道风门。 (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二、郑州监察分局上周所做的主要工作为: (一)按照省局豫煤安监二[2006]47号文的要求,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是否持续符合安全条件开展了专项监察,共监察了10家矿井,查处不安全隐患63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0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各10份;具体情况为: 1、登封市登电集团第一煤矿 该矿六证齐全,正常生产矿井。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2)30702工作面上付巷瓦斯传感器未按规定调校;(3)井下无消防材料库;(4)井下采区皮带巷一部皮带无防滑保护;(5)井下采区皮带巷二部皮带段消防管不符合规定;(6)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周围无围墙。 2、登封市新登煤业有限公司 该矿六证齐全,正常生产矿井。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2)瓦斯日报显示作业地点少于瓦斯班报检测地点;(3)+90水平南机巷及22采区皮带机巷内各有一皮带机综合保护失效,防滑及堆煤保护不起作用;(4)31011采煤工作面机巷皮带跑偏防护装置数量不足;(5)+90水平暗斜井绞车及+155水平暗斜井绞车保护检查试验项目不全;(6)+155不平暗斜井绞车房峒室一个出口不畅通。 3、登封市阳成煤矿 该矿属技改矿井,地方政府批复进行井下维修,不准生产。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2)风井绞车房缺一个出口;(3)平地变电所高压配电盘过流保护装置动作后没有复位;(4)矿井监控系统近期运行不正常;(5)六部皮带巷皮带无防滑保护装置;(6)18081工作面隔爆水棚数量不足;(7)井下有两处盲巷没有悬挂瓦斯检测牌板;(8)采区皮带巷及回风巷密闭不合格;(9)18081采面回风巷电气设备管理不规范。 4、新密市苟堂吴家门煤矿 (1)掘进工作面无风电和瓦斯电闭锁功能,且风机安装位置距掘进面太近(约 5、新密市东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1)地面炸药库中炸药摆放超层,分发雷管的桌子不符合规定,且无雷管检测仪;发放炸药及雷管的人员穿化纤衣服;(2)采用的炸药等级为二级,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12081采面通风系统不合理,中巷外段进风里段回风;(4)12081采面下巷缺隔爆水棚;(5)12081采面中巷瓦斯传感器位置距切巷距离为 6、郑州市大峪沟矿务局红旗公司 (1)矿井主要运输轨道巷轨道口、道岔等地段未安设警标;(2)12200采面机巷部分隔爆开关局部接地极接地线截面小;(3)12采区变电所未进行每天一次的检漏装置的跳闸实验;(4)12采区变电所未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5)矿井瓦斯日报表签字有矿长漏签现象。 7、郑州市大峪沟矿务局炭煤矿 (1)23050采煤工作面支护密度不够;(2)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仅有风电闭锁,需实现三专供电以保证正常通风,增加瓦斯检查的频度;(3)矿井瓦斯日报表未执行有关规定,有安全矿长代签现象;(4)矿井电气设备保护实验记录和提人绞车防坠器实验记录未建档。 8、荥阳市刘河煤矿 该矿六证齐全,对照安全许可条件逐一进行检查,现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发现问题如下:(1)井下电缆部分铁丝吊挂;(2)有两条长达 9、河南省新密市刘砦煤矿 该矿属单独保留矿井,六证齐全。存在问题如下:(1)自救器发放不规范;(2)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3)五职矿长中有二人复训后安全资格证未取回;(4)风机房传感器接头漏风;(5)行人车内部空间太小,高度不够;(6)井下采区回风巷煤尘大,巷道积煤多。 10、荥阳市贾峪镇鹿平煤矿 该矿属独立块段矿井,六证齐全。存在问题如下:(1)五职矿长中有二人已培训未取回安全资格证;(2)一下山瓦斯探头坏,三下山一平巷掘进头无安装瓦斯探头;(3)三下山无台阶,浮煤多;(4)部分特殊工种数量不足;(5)井下部分人员没有携带自救器;(6)风机房电话不通;(7)部分图纸没有及时更新填绘。 (二)对新密市东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时下达的郑煤安监处字[2006]第001号处理决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情况如下: ⑴采面上下付巷超前支护长度不符合规定; ⑵采面坡度较大,没有采取防倒措施;⑶矿井风量计算方法不符合规定;⑷ 12081下巷瓦斯超限频繁;⑸12采区没有编制防突设计;⑹ -89水平绞车坡无防跑车装置等21条隐患,除12采区没有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进行回采未整改外,其余均已按要求处理完毕,仍责令12采区未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前,严禁回采作业。 (三)对登封市阳城二矿“3·23”冒顶事故进行了调查;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豫西监察分局本周共监察矿井10个,制作《现场检查笔录》4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5份。 (一)具体监察矿井情况: 1、济源市磨庄村办煤矿: (1)该矿为资源整合中单独保留矿井,目前处于技改中,技改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尚未经有关部门批复; (2)矿井老系统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只进行通风排水,主井绞车已由市安管局贴上封条封住; (3)新井井底已贯通,井筒处于安装阶段,现场未施工; (4) 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由市安管局暂扣。 2、济源市下冶烟煤矿: (1)矿井水泵未经检测,主提升机、钢丝绳由山东机构检测; (2)矿井便携式瓦检仪只有18台(经过检测),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3)矿井部分特殊工种培训人员数量不足(经过培训的班组长6人、安全监控员1人、瓦检工3人); (4)矿井部分图纸制作不规范,在技改后未及时修改; (5)作业规程中无避灾路线图,未按灾害类型对避灾路线进行区分; (6)井底车场巷道行人侧安设电气开关,影响行人; (7)采区轨道巷绞车为淘汰产品(采用皮带传动),下山绞车道地滚数量不足; (8)风桥处11030回采工作面风门安设不合格; (9)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距工作面过远,巷道干燥,未及时洒水; (10)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的通讯电话安设位置不当。 3、新安县江春煤矿: (1)副井兼作回风井,未安装正规防爆门; (2)11020工作面上部有一柱一梁现象,工作面下拐头放顶不及时,工作面下巷支架有断梁折柱现象; (3)井下部分开关无煤安标志; (4)主风机房运行记录填写不规范,未有2006年以来的检查、检修记录; (5)矿井监测监控未实现区域联网。 4、义马市豫兴煤矿: (1)主要设备检测检验无准运证; (2)无专用回风巷; (3)防尘、防火系统不完善。 5、义马市前进一矿: (1)主要设备检测检验无准运证; (2)无专用回风巷。 (二) 群众举报落实情况: 本周分局会同济源市安管局、监察局、公安局、工会、检察院联合再调查群众举报“济源煤业公司两年隐瞒了七起死亡事故”。本周主要协调调查成员单位成立调查组、开会拟定调查方案、并对四个死亡工人的救治医生、护士进行笔录调查、并收集病历等物证。 (三)其他工作情况: 对洛阳天源煤业第一公司(财发煤矿)、洛阳天源煤业第二公司(友联二矿、胜发煤矿)、洛阳天源煤业第三公司(丰田煤矿)、伊川奋进煤矿候村分矿、伊川奋进煤矿东顺分矿进行资源整合现场检查。 四、豫南监察分局本周组织对3处资源整合矿井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进行评审;对16处矿井进行了安全监察,查处主要问题66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6份,责令10处矿井立即停止技改、基建施工,严禁擅自组织井下施工生产,并进行了相应行政处罚,责令1个采面停止生产,1个掘进工作面停止生产;对一起举报案件组织调查。 (一)监察一科对禹州市中锋集团公司云盖山一矿、云盖山二矿、长葛煤矿、神火集团泉店煤矿等4对矿井进行安全监察,查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9条,提出要求1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4份,现场处理决定书4份,复查意见书2份;责令对矿井立即停止基建施工1处,1个采面停止生产,1个掘进工作面停止生产,限期整改2项,立即停止使用(设备)3项,立即整改4项。具体情况如下: 1、云盖山一矿:查出隐患5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针对(1)井下中央变电所架空线硅整流器为非矿用设备,无安全标志;(2)21108采面瓦斯监控探头断电器坏,无法使用;(3)2113风、机巷总进风约 2、云盖山二矿:查出隐患5条,提出建议1项,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复查意见书1份。针对22202下山掘进工作面瓦斯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等5条隐患,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份,责令矿井立即整改。 3、长葛煤矿:查出隐患6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发复查意见书1份。针对(1)井下火药发放硐室非全负压通风;(2)十二西泵房只有一台水泵,且配电开关没有煤安标志;(3)十二西斜巷运输“一坡三挡”不齐全,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份,第一项责令井下火药发放硐室立即停止使用;第二项责令配电开关立即停止使用,泵房限 4、泉店煤矿:查出隐患3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针对(1)矿长安全资格证过期;(2)主井施工现场有三名职工未戴安全帽;(3)矿井初步设计已审批,未批复,安全专篇正在编制,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份,第一项责令矿井限 (二)监察二科对汝州市皓晟煤矿有限公司、汝州市顺利煤矿有限公司、汝州市新富煤矿有限公司、汝州市银山煤矿有限公司、汝州市小屯镇贾岭南煤矿、平顶山市汝州朝阳煤矿、汝州市半坡阳商酒务煤矿、汝州市陵头乡窑院煤矿、汝州市新岭煤矿等9处矿井开展技改工程“三同时”专项监察,共查处问题16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9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9份。主要监察情况如下: (1)汝州市皓晟煤矿有限公司:矿井未按规定编制《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 (2)汝州市顺利煤矿有限公司: 1、技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2、矿井未按照规定断电。 (3)汝州市新富煤矿有限公司: 1、技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2、矿井按规定应处于断电状态,但仍有高压供电线路及设施。 (4)汝州市银山煤矿有限公司: 1、技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2、矿井按规定应处于断电状态,但仍有高压供电线路及设施未拆除。 (5)汝州市小屯镇贾岭南煤矿: 技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 (6)平顶山市汝州朝阳煤矿:技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 (7)汝州市占立煤业有限公司:1、技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2、原青松煤矿主井未按照规定断电。 (8)汝州市新岭煤矿:技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且擅自施工; (9)汝州市半坡阳商酒务煤矿: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 (三)监察三科对平煤集团三环公司、香山公司和朝川矿进行监察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监察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31项,制作现场检查笔录5份、现场处理决定书5份、行政处罚告知书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提出整改建议3条,罚款人民币5万元。在监察过程中查出的主要问题如下: 1、平煤集团三环公司:(1)矿井井下使用18台PB2-6型高爆开关,没有漏电保护。矿井使用有QC83型磁力开关。责令矿井立即停止使用。(2)矿井粉尘浓度测定报表显示矿井粉尘浓度超标。责令矿井立即整改。(3) 十号井采区下部排水系统不完善,己16下山煤柱工作面排水管路被拆除。责令矿井立即整改。 2、平煤集团香山公司:(1)矿井2006年1—3月份粉尘报表显示粉尘浓度超标,责令矿井立即整改。(2)部分特殊工种无及时复训。责令矿井立即整改。(3)监测中心机房运行记录填写不规范。丁戊回风巷无安设一氧化碳和风速传感器,戊8-11040采面无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监测主机无显示14042辅助机巷的瓦斯传感器。责令矿井立即整改。(4)己15煤层突出危险性无鉴定,己15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无采取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缺乏依据。责令在己15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前按突出煤层管理。(5)戊8-11020切眼使用有2台无“MA”标志开关及6台QC83型开关。责令矿井立即停止使用。 建议:必须对己15煤层、戊8煤层、戊9-10煤层作突出危险性鉴定,矿井作突出危险区域划分。在煤层作突出危险性鉴定前,按突出煤层管理;矿井突出危险区域划分前,各采掘工作面按突出危险工作面管理。否则严禁进行生产活动。 3、平煤集团朝川矿 一井:(1)总回风巷和采区回风巷无安设风速传感器。责令矿井立即整改。(2)进风斜巷高度不足,失修严重。责令矿井立即整改。(3)井下检查有5台QC83型磁力开关,责令矿井立即停止使用。 二井:(1)矿井未按规定监测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报表二氧化硅含量不符合规程规定,3月份报表显示总粉尘浓度超标。责令矿井立即整改。(2)矿井技改工程未履行煤矿建设工程“三同时”程序,擅自施工。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处罚款5万元。 三井:(1)矿井未按规定监测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报表二氧化硅含量不符合规程规定,3月份报表显示总粉尘浓度超标。责令矿井立即整改。(2)矿井等积孔为0.52,通风困难。责令矿井立即整改。(3)技改工程安全专篇设计与实际发生较大变化,未按规定及时修改报审。责令矿井立即整改。(4)井下轨道下山巷道失修严重,折梁断柱较多。责令矿井立即整改。 建议:矿井主要通风机不同型号,应加强对备用风机的检修与维护,确保主扇运行可靠稳定,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四)监察四科对郏县3处技改矿井安全专篇进行审查,对一起举报事故组织调查。 五、豫东监察分局本周的主要工作是对固始杨山煤矿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 矿井生产用图纸不规范,填绘不及时。 2、 矿领导无跟班下井记录。 3、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4、 矿井瓦斯监测仪运行不正常。 5、 3号井、4号井巷道低,行人不畅。 6、 有多处井下电器设备失爆。 7、 矿井主排水泵、主扇风机没有实现双回路供电。 8、 杨山煤矿周围发现有非法采矿生产。 针对查出的问题,豫东分局分别对固始县人民政府和杨山煤矿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要求其限期改正上述问题。 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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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单位: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技术实施:局信息调度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赛腾网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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