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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矿安全监察信息第214期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信息
第214期(总)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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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月14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共监察矿井33个,共查出安全隐患135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28份,并对3起举报事故进行了核查。

一、豫北监察分局上周监察矿井9处,共查处隐患31条,现场检查笔录5份,现场处理决定书7份,复查隐患4条,整改隐患4条,行政处罚告知书8,行政处罚决定书7, 责令停止使用设备2台。监察的具体情况是:

(一)鹤煤三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焦振英等7人持河南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证件;瓦斯抽放泵站司机赵士军持一般工种证),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该矿在生产期间存在以下重大隐患:3105综放工作面下顺槽有1KB开关,无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3105综放工作面监控系统显示瓦斯时常处于临界状态;监控系统中CO传感器不能实时监测,3008回风瓦斯传感器出现断点,4249:5013:504199:5012:10,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并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存在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两个掘进工作面的现象(5月份,31采区中间回风下山掘进面和3105里上顺槽掘进面;3202一车场和二车场掘进面;3101轨道下山掘进面和21231掘进面),责令立即改正;在专用回风巷中敷设电缆和电气设备(3008采煤工作面回风进入边界回风下山,边界回风下山内有电缆、绞车等电气设备;3109上、下顺槽回风进入3107回风巷,且3107回风巷内有电气设备),责令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备。

(二)安阳白莲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主采煤层二1煤四车场掘进工作面突出预测结果显示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20063-4月预测参数△h2高达300-220pa,超过临界值指标);11061采煤工作面采用防顶煤采煤法,采面直接顶厚4.95,每层厚度7.7,即行跨落的顶板充填采空区的高度小于采放煤高度;11061采面下顺槽改造切眼掘进工作面与该采面串联通风,且掘进工作面使用一台风机供风,无备用风机,责令立即停止放顶煤采煤,下顺槽掘进工作面和11061采面立即停止作业;11061采面下顺槽的2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未装设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等,责令2部带式输送机立即停止使用;11061采面上、下风巷和回风改造巷内煤尘堆积,厚度为3-10cm,长度200m以上,责令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升人员的副井井底使用罐座,责令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限200661日前达到要求。

(三)安阳铜冶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工区:通风值班人员未审阅瓦斯检查班报,责令改正;维修北配风巷按措施要求使用前探支架,责令立即停止作业;东井井底未设置安全门,责令限2006531日前改正;西井提人绞车无闸间隙保护,且一码无松绳保护,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西井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责令限2006531日前改正;主要通风机房无反风操作系统图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责令限2006531日前达到要求;木料场与西井井口(进风井)距离为40,小于80的规定,责令限2006531日前达到要求;风井提人罐笼的罐帘横杆间距40cm,不符合要求,责令限2006531改正;风井、西井提人罐笼及西井提人绞车无煤安标志,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高瓦斯矿井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责令限2006930日前达到要求矿井负责人或者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跟班、带班记录弄虚作假,责令改正;矿井技术负责人王永祥未取得安全资格证,责令限2006630日前改正。

(四)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果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风值班人员未审阅瓦斯检查班报,责令改正;安全矿长高俊明及部分矿跟班、带班人员未经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责令限2006930日前改正;特种作业人员未参加培训,无证上岗(2006510八点班班长赵春喜无证上岗作业),责令立即改正。

(五)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泉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风值班人员未审阅瓦斯检查班报,责令改正;北码提人罐笼下部与井壁摩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主井底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门,责令限2006531达到要求。

(六)河南省浚县煤矿:查当日,矿井主井提升绞车线路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转,未下井检查;生产矿长郑怀付未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矿长李宏瑞安全任职资格证书到期后未按规定进行复训;矿井配备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风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未按规定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器计量检测单位进行检验;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未按规定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调校;未按规定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自救器超过使用期限仍在使用,入井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未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矿井未与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矿井仅有一名主通风机司机,不能实现专职。针对以上问题,监察三室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2万元。

(七)鹤壁市东齐联办矿:对实施资源整合的鹤壁市东齐联办矿进行督察,现场检查时该矿没有生产出煤。

(八)鹤壁市西山煤矿:该矿于2000年被依法关闭,现场核查时,该矿有两个井筒,被鹤壁市煤管局、鹤山区煤管局拉翻的井架在井口附近存放。监察三室将督促有关部门按要求关闭该矿,达到关闭矿井要求。

(九)鹤壁市郝荒煤矿:该矿是资源整合矿井,反映其生产出煤的信访案件有待进一步调查取证。

二、郑州监察分局上周所做的主要工作为:

(一)按照郑州安监[2006]62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部分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矿井防治水以及夏季“三防”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上周共监察了16家矿井,查处不安全隐患65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6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5份,下达复查意见书1份;具体监察情况为:

1、登封市荣顺煤业有限公司

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没有编制2006年度防治水计划;(211运输巷探放水措施内容不全,无附图;(3)没有定期进行水害预报;(4)雨季“三防”工作未开展;(5)矿井技改设计为二个立井和一个斜井,实际有三个立井及一个正在施工的斜井;(6)在改扩建区域内设计以外的11031(原采面)进行维修;(7)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登封市嵩基煤业有限公司

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没有编制2006年度防治水计划;(2)没有定期进行水害预报;(3)雨季“三防”工作未开展;(4)在改扩建区域内设计工程外进行维修;(5)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郑煤集团腾升煤矿有限公司

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没有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及2006年度防治水计划;(2)矿井雨季“三防”计划内容不完善,未明确各项工程的完成时间;(3)原施工巷道(监察时停工)密闭位置不合理;(4)井底车场施工地点当班未用完炸药未及时退库;(5)矿井技改设计批复保留三个井筒(两立一斜),现井田范围内存在四个井筒(两立两斜)。

同时,对2006310查出8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其中7条问题已整改完,另外1条“±O以下巷道掘进必须按‘四位一体’管理并配备化学氧自救器”正在整改,该条整改情况为:掘进工作面已停止施工,已购ZH-15化学氧自救器600台、压风自救袋100个,±O水平以下正准备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工作。

4、郑煤集团缸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没有编制2006年度防治水计划;(2)没有定期进行水害预报;(3)雨季“三防”有关记录不规范;(4)监控系统无避雷装置;(5)施工组织设计未经郑煤集团批复;(6)施工组织设计试运转时间0.5个月不符合有关规定。

5、新密市油坊庄矿:

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没有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2)没有摸清相邻矿井的积水情况,没有把相邻矿井的积水范围、积水量标注在井上、下对照图上;(3)主、副井筒未安装爬梯。

6、新密市永丰煤炭公司

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没有摸清相邻矿井的积水情况,没有把相邻矿井的积水范围、积水量标注在井上、下对照图上;(2)主、副井绞车各缺一名副司机;(32006年夏季“三防”防治水措施不具体、无针对性。

7、新密市锦程煤业公司

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没有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2)没有摸清相邻矿井的积水情况,没有把相邻矿井的积水范围、积水量标注在井上、下对照图上;(3)技改主井绞车开关分接其它负荷。

8、新密市小王庄西矿

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没有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2)没有摸清相邻矿井的积水情况,没有把相邻矿井的积水范围、积水量标注在井上、下对照图上;(3)变电所未吊挂供电系统图;(4)该矿6KV线路其中一回路与另一回路共杆架设;(5)梯子间安全专篇设计为玻璃钢与实际施工不符;(6)井下主井底与泵房无照明。

9、登封市西施煤业有限公司

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主井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2)未将井下涌水点、涌水量和积水区、探水线等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3)未将相邻矿井的井田尺寸、服务年限以及水害对该矿的威胁情况标注在井上下对照图上;(4)没有制定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计划。

10、登封市嵩枫煤业有限公司

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主、副井井筒内没有设置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时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2)主井地面一台局扇向井下三个工作地点供风;(3)有瓦斯涌出的煤巷工作面没有安装瓦斯报警断电装置;(4)主副井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主要管理人员没有安全资格证;(5)主井大巷标高未按设计施工,没有按照要求办理变更审批手续;(6)没有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计划。

11、登封市嵩基煤业有限公司

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矿长没有安全资格证;(2)主井施工单位无施工资质;(3)主、副井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技术管理资料不齐全;(4)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资格证。

12、郑煤集团尤氏煤业有限公司

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五职矿长其中1人没有安全资格证;(2)老井系统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未标注井下涌水点、涌水量和积水区等;(3)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未标注相邻矿井的井田尺寸、服务年限以及水害对该矿的威胁情况;(4)没有制定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计划。

13、新密市金旺煤业有限公司

该矿由原新密市岳村镇中王庙二矿和原新密市岳村镇中王庙三矿整合并扩界而成。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技改初步设计已上报未批,安全专篇未上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2)风井无安装通风机,矿井无提人装置;(3)五职矿长无一人在矿值班。

14、河南新能开发有限公司王行庄煤矿

该矿属技改矿井,有采矿证。2004729正式开工建设,目前有三个井筒(主、副、风)已落底,井底车场已形成,中央变电所正在安装,排水系统为临时系统。该矿采矿证登记为可采四层煤(二1、二3、七4、一9),主采二1煤,地质储量1.8亿吨,设计年产量为120万吨,按180万吨/年的能力进行装备。首采区为二3煤采区,上下顺槽已开始掘进,预计200610月底试采二3煤,为炮采工作面。监察时发现以下问题:(1)安全专篇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批复;(2)目前该矿有两个建设施工单位,从提供资料看企业资质年检记录均至于2003年。

15、新郑市龙湖镇张沟金兴煤矿

监察时存在问题如下:(1)井下工作面上下顺槽部分地段高度不符合规定;(2)井下有一台非矿用绞车;(3)井下工作面机尾处有八棚存在大间距。

16、新密市鑫山煤业有限公司二井

鑫山煤业有限公司由新密市刘寨红旗煤矿、新密市云岩宫西平煤矿、新密市云岩宫二矿组合而成,开采七4煤层。根据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煤规[2005]703号文,原红旗煤矿单独保留,更名为鑫山煤业有限公司二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监察时该矿处于停产状态。技改初步设计已上报待批。要求该矿在安全专篇未经审批前严禁施工。

(二)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对新密市新峰煤矿、宏安煤业公司、顺宝煤业公司、新郑市兴盛煤矿和郑煤集团蓝盾煤矿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进行了审查。

三、豫西监察分局本周共监察矿井6个,制作《现场检查笔录》6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6份。

(一)监察矿井具体情况:

1、济源煤业公司二矿:

1)副斜井下部、12041采面上、下顺槽斜巷处的“一坡三挡”设施不齐全;

2)副斜井内有一处临时水仓成为盲巷,封闭不合格;

3)矿井使用的矿灯未全部更换为双光源矿灯;

4)井下部分机电设备无煤安标志;

512041采面下顺槽内二部皮带机头皮带保护探头位置不当,三部皮带无安装综合保护;

6)副井下部风门处缺一道反向风门。 

2、济源市太行煤矿盘区井:

1)矿井证照不全,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

2)矿井主风机未取得准用证;

3)井底中央泵房三台开关柜为非防爆设备,井下部分设备无煤安标志,矿灯未更换为双光源矿灯;

4)矿井通风系统图不完善,无防尘系统图,井下防尘管路未按规定设置三通;

5)矿井监控系统只有一台主机,无备用主机,监控探头配备不足,全矿井只配备了4CH4探头;

6)矿井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不足;

7)矿井瓦斯报表未经总工、矿长签字,且瓦斯日报显示井下瓦斯检查地点不全;

8)下运输大巷、工作面上下巷都有部分地段巷道高度不够。

3、济源市通德煤业公司:

该矿井为资源整合矿井,安全专篇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

4、陕县寺后煤矿:

1)回风巷小暗立井(垂深5.8m)上口无防止人员坠落措施;

2)井下一部小绞车无压柱和 “一坡三挡”装置,有2台干式变压器在用;

3)井下通风系统紊乱,进回风联络巷缺风门,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随意停开,井下有5个掘进工作面无安装风筒;

4)井下有4处盲巷,布置有8个掘进工作面和3个高落式采头;

5)副井无安全出口。

已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新安县江春煤矿:

1)井下主泵房附近电缆用金属钩吊挂;

211020工作面运输下巷转载点均无喷雾设施;

311020工作面上巷压力大、变形严重。

6、洛阳龙迪工贸公司伊川大郭沟煤矿:

11201工作面运输机转载点无喷雾设施;

2)井下中央变电所无电气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

31201工作面队、班、组长、运输机司机均无持特殊作业操作证;

4)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备用主机未安装。

(二)群众举报落实情况:

继续调查落实群众举报济源煤业死亡事故。

(三)其他工作情况:

参加了省局组织的煤矿安全许可证专项监察会议。

四、豫南监察分局本周向省局二处汇报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工作情况;对2处矿井进行安全监察,查处主要问题13条,提出要求6条;对3起事故、1起举报案件进行调查;组织专家对8处矿井安全专篇进行审查。

(一)监察一科向省局二处汇报前三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工作;组织湛河有关单位人员对湛河民生矿的举报扳件进行核查;在王中立书记的带领下到平煤电公司及禹州进行安全监察,听取了平煤电集团的安全汇报,并对安全管理上提出几项要求,并到中锋枣园煤矿、凤翅山煤矿进行监察,查出问题13条,提出要求6条,立即停止使用设备一项。相应问题如下:

1、凤翅山煤矿:(1)四4四西大巷未正规封闭;(2)四4502采面液压泵站处无进行不燃性支护,缺少沙箱,两巷部分段巷道高度不符合规定;(3)四4502采面两巷、五2六西大巷等处缺少防尘管路;(4)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无风量计算,缺少瓦斯监测部分内容;(5)四4502采面上部跨区巷采煤,该工作地点未实现全风压通风;(6)主、副暗斜井未施工到位,五2、六东、六西及五西大巷已开始掘进。针对上述问题,第五项已责令该跨巷采煤点停止作业;第六项五2、六东及五西大巷掘进工作面立即停止作业;其余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2、中锋枣园煤矿:(11324采面无瓦斯检查牌板; 21324采面皮带巷里段失修,行人困难; 31324采面腰巷两道风门无连锁,上副巷缺少防尘管路,回风隅角没有悬挂便携仪; 4)应急救援和处理预案不完善,无可操作性; 5)专用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使用移动式空压机,安装及使用不符合<规程>规定; 6)矿井采区下部无正规水仓。针对上述问题,第五项已责令移动式空压机立即停止使用;第六项限720整改完毕;其余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二)监察二科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汝州市半坡阳商酒务煤矿“5.5”爆炸事故进行调查.

(三)监察三科参加省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检查汇报会;在张局长的带领下到平煤集团建井一处听取“5.4” 放炮事故情况汇报,到平煤医院看望伤员;组织专家对鲁山县技改矿井安全专篇进行审查。

(四)监察四科参加省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检查汇报会;配合省局对郏县河南原田大刘山煤业分公司(西井)“4.26”事故调查;组织专家对石龙区天顺煤业有限公司、金龙煤业有限公司、源通煤业有限公司、宝丰县祥源煤业有限公司、裕源煤业有限公司、盛源煤业有限公司、福沃德煤业有限公司等7处矿井安全专篇进行审查。

  

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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