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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要求实施联合执法 严打非法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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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煤炭报 作者:  时间: 2005/06/21 10:30

 
  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煤矿生产行为。文件指出,在当前煤炭市场供不应求、煤价持续走高的情况下,受利益驱使,一些地方已关闭的小煤矿又死灰复燃、非法开采。一些煤矿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私挖乱采、破坏资源,近期已造成多起重特大事故。

  文件要求,要坚决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活动。对经确定属于关闭取缔的矿井中已取得相关证照的,国土资源部门要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工商管理部门要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地方政府要发布关闭矿井公告并立即采取措施炸毁井筒、填平场地、恢复地表植被。

  要开展对“五整顿”“四关闭”矿井的联合执法行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会同国土资源、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环保、公安、电力等部门,组织开展对四类应予关闭矿井和五类停产整顿矿井的联合执法。对四类关闭取缔的矿井要依法关闭到位;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申办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提出申请未被受理及经审核不予颁证的矿井,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下达停产整顿的监察指令,并由原发证机关同时暂扣或收回相关证照。(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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