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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安全监察信息17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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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矿安全监察信息 -------------------------------------------------------------------------------- 6月27日-7月3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共监察、复查矿井49处。共查处安全隐患192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41份。针对对鹤壁市乡镇煤矿进行煤矿防治水和雨季“三防”监察的情况,分别向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送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 一、豫北监察分局共监察、复查矿井2处。共查处安全隐患12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2份。复查到期隐患15条,复查达到要求15条,下达《复查意见书》2份。监察的具体情况是: (一)、对焦煤(集团)公司小马村矿进行基础建设安全实施竣工验收。 (二)鹤壁市王马庄煤矿:运输下山、回风下山“一坡三挡”装置不齐全;矿井没有完善的消防防尘系统;回风下山101工作面(已回采结束)上顺槽高温、有CO轻微涌出(不超限);主要通风机房内电话、电压表损坏,未安装轴承温度计等仪表,无反风操作系统图;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距掘进巷道回风口小于10m。 (三)鹤壁市东齐联办煤矿:主要通风机房内未安装水柱计、轴承温度计等仪表,无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未填写值班记录;矿井安全出口不健全,局部间隔过大;井下瓦斯检查员无瓦斯检查班报;主要进、回风巷之间联络巷,缺少一道反向风门,正向风门关闭不严;未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等图纸。 第二,针对对鹤壁市乡镇煤矿进行煤矿防治水和雨季“三防”监察的情况,分别向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送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 第三,对鹤壁市山城区、淇滨区、鹤山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豫南监察分局共监察13对矿井,查出不安全隐患85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3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3份。 (一)、监察一科对平顶山市湛河区山庄煤矿、新兴新新煤矿、何庄西井煤矿、凤凰岭煤矿、宏达煤矿、三马山煤矿6处矿井进行了安全监察,共查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0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复查意见书1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6份。具体情况如下: 1、山庄煤矿:(1)机电设备集中点灭火器材不足;(2)风井罐耳护绳套磨损严重。 2、新兴新新煤矿:(1)瓦斯探头悬挂方法不正确;(2)部分风门密闭不严,漏风;(3)测风站长度不足4米。 3、何庄西井:(1)井下隔爆水棚悬挂不合格;(2)井下电气设备接地不合格;(3)作业规程编制不规范。 4、凤凰岭煤矿:(1)部分防尘管路无水;(2)井下测风站未填数据;(3)101采面机巷超前支护长度不足20米。 5、宏达煤矿:(1)风井爬梯有一处缺损;(2)掘进工作面未使用超前支护。 6、三马山煤矿:1、主井爬梯敷设有水泵、电缆;(2)井下水仓只有一趟排水管路;(3)井下火药库不符合要求;(4)防尘管路不量不足;(5)便携式CH4报警仪数量不足。 (二)、监察二科向省局汇报平顶山市新华区新鑫煤矿“5.12”火工品爆炸事故;协助监察四科配合省局对石龙区永兴煤矿、富源煤矿、平顶山高山煤矿进行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前的现场核查。 (三)、监察三科落实国家局对平煤二矿举报件。落实平煤八矿对卫东区兴东二矿越界开采举报件,召开双方协调会,并形成了会议纪要。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平顶山市东风煤矿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进行了验收,形成了验收报告。 (四)、监察四科对郏县兴发六矿、大营煤矿、龙祥二矿、石龙区五七煤矿、永兴矿进行安全监察。共查出问题45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5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5份。主要问题如下: 1、郏县兴发六矿:(1)井下通风系统不合理,采用下行通风,无风桥;(2)井下无隔爆水袋,回风斜井防爆门不合格;(3)进风斜井碴多,煤尘大未及时洒水冲尘;(4)矿井图纸未及时上图。 2、郏县大营煤矿:(1)风井安全出口爬梯间距大,部分段捆绑电缆、管子,主井安全出口爬梯间距大,上下口没有把手。(2)部分巷道高度不够;(3)井下消防器材数量不够;(4)井下工作面12100联络巷风门质量差没有联锁;(5)井下洒水防尘系统不完善,缺喷头;(6)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和自救器数量不够。 3、郏县龙祥二矿:(1)主井绞车房缺少供电图,保护不齐全;(2)变电所无供电系统图,缺少防灭火设施;(3)监控主机不显示历史数据,机房无打印机,总回探头断电报警值设置不符合规定;(4)井下无按规定设置瓦斯检查点、测风点;(5)未建立矿井安全投入费用专用账;(6)无探放水报表、记录,无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7)井下无消防防尘系统,无安设隔爆设施;(8)202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拉循环风;(9)主、副井联络巷风帘代替风门;(10)主水泵单回路供电,只有一趟排水管路;(11)202工作面瓦斯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12)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与井下实际不符。 4、石龙区五七煤矿:(1)矿井探放水措施没有贯彻措施;(2)安全投入费用没有建立专用账户;(3)205工作面、机风两巷超前支护距离不够20米;(4)矿井主井井筒没有梯子间,主井底缺挡车器。 5、石龙区永兴煤矿:(1)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与进口 下实际不符;(2)井下掘进工作面无安设风电闭锁装置;(3)井下消防防尘系统不完善,局部巷道使用塑料软管;(4)井下泵房单回路供电。 三、豫西监察分局共监察矿井12个,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8份,《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2份,廉政回访单1份,发函1份。具体监察情况如下: (一)、监察矿井情况: 1、英豪煤矿天坛井井下无主水仓(压垮),只有主、副井底两个临时水仓,另培训人员不足。 2、支建矿由于提升问题,钻井斜井和主提升井互换,目前该矿处于停产阶段(已要求补充技改手续)。 3、梁洼井雨季三防工作做的较好,已做联合试运转,下部工作面面临接替。 4、义马市东风煤矿排水系统不可靠,无水仓,将水放入下部采空区,由一废弃井排出。 5、济源太行煤矿的井下排水泵没有进行联合试运行。 6、偃师市焦村煤矿焦村分矿在陆浑大渠放水时,井下排水能力不足,井下大巷作水仓,旧水仓已不能使用。 7、偃师市六庄井的20021工作面瓦斯含量太大,已下达现场处理通知书。 (二)、配合省局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情况: 监察三科陪同省局对洛阳煤业有限公司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一份。 四、郑州监察分局对新密市一五四煤矿等4个矿井及登封市6个矿井进行了监察;对辖区内2004年安全评估为D级的11个矿井进行了督查;听取了巩义市新中煤矿关于谷山井建设工程“三同时”汇报. (一)、监察矿井情况 共监察矿井10个,其中检查矿井8个,复查矿井2个,新发现隐患78条,复查整改隐患14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8份,复查意见书2份,撤出作业人员命令书1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份。主要情况是: 1、一五四煤矿:现场检查发现矿井无经过批准的维修作业规程等3条问题。 2、堂沟煤矿:现场检查发现主要进回风巷间风门未连锁、井下主水仓容量不足、矿井未按规定安设防尘洒水设施等13条问题。 3、云岩宫西平煤矿:现场检查发现矿井技术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采掘工作面未安装瓦斯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等8条问题。 4、蓝盾煤矿:经复查风井风塔漏风严重、主井底绕巷风帘代替风门、井下各转载点无洒水降尘设施等17条问题中,目前已整改13条,矿井缺一个安全出口等3条问题未整改。为此拟对该矿实施行政处罚。 5、盛发煤矿:经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图纸不能反映矿井实际、备用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等12条问题。 6、中原冶西煤矿西井:经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图纸不能反映矿井实际、井下降尘防火设施不完善等10条问题。 7、蹬槽煤矿:经现场检查发现监控系统无故障闭锁功能、高瓦斯矿井采掘作业地点未设专人检查瓦斯等7条问题。 8、新星煤矿:经现场检查发现矿井双回路供电电源不完善、主扇不能反风、1102机巷掘进无风作业等17条问题。对掘进无风作业,下达了撤出作业人员命令书。 (二)、对安全评估D级矿井督查情况 根据省局安排,对辖区内2004年安全程度评估为D级的11个矿井进行现场督查,情况如下: 1、新密市岑东煤矿、政新煤矿、军经煤矿、马沟二矿、金盾煤矿,登封市兴财煤矿,巩义市李家窑煤矿,荥阳市宏兴煤矿、开源煤矿等9个矿井均已关闭。 2、苟堂小刘寨煤矿自去年“9.23”瓦斯爆炸事件后,停产至2005年5月初,现正开始排水恢复整改,限7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及整改报告报我局备案。 3、郭岗振兴煤矿:已于2004年12月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的条件。 (三)、听取“三同时”汇报情况 2005年6月28日,听取了巩义市新中煤矿关于谷山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情况汇报。由于谷山井安全专篇虽已上报省局,但目前尚未审批,为此责令新中煤矿谷山井立即停止施工。 五、豫东监察分局对城郊煤矿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安全检查:井口把钩工、电机车司机无特种操作资放格证书。2212皮顺工作面打眼为干打眼,没有采用洒水灭尘措施。2212皮顺风筒距迎头距离为15米,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瓦斯监控无专职人员值班。没有专门瓦斯治理机构,及瓦斯治理责任制。瓦斯传感器没有按《规程》规定定期做断电试验(间隔时间长)。井下通迅线路入井处无防雷装置。 对于以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城郊煤矿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豫东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届时将进行复查,同时要求永煤集团安监局进行监督落实。
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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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单位: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技术实施:局信息调度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赛腾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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